李杨代表建议“对不法物业一票否决”当引起重视

2024-03-11


       近日,全国人大代表李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针对当下部分物业公司管理水平不高,服务意识不强,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,建议对于服务质量差、收费不规范的物业公司,应加强处罚力度,并建立退出机制。对侵害业主人身财产权利、阻碍干涉业主委员会选举等严重违法行为出重拳,考虑“一票否决”制,即只要发生了这些重大违法行为,物业管理合同自动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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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李杨代表的建议有很强的现实意义,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进入法治化轨道,才能更好保障物业与业主双方的利益。

       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。物业管理不是小事,关乎市民的宜居生活和幸福感。但业主的预期和物业能力之间的落差也是客观存在的。双方发生分歧时,应该理性解决。物业要做好本职工作,切实承担起责任,管理好公司人员。否则,本该服务业主的物业公司,却出现对业主粗暴动手等行为,于情于理说不过去,也将失去业主支持的情理基础。

       小区业委会在和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,可以列入“一票否决”的相关条款。同时建议,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“一票否决”的范围,保障双方的利益,让业主维权有法可依。

       “一票否决”虽然不是万能药,不可能完全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和矛盾,但客观上能制约物业公司拉起红线。时刻提醒物业,面对业主合理或不合理的诉求,都应该通过正当途径来解决;要保持理性、冷静,不能粗暴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,否则,就会付出相应代价。

       只有双向奔赴,业主和物业才能共创美好家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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